根据《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评选公示》规定,放弃资格按照出价金额高低依次递补,现将拟递补企业予以公示:
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(2025年11月27日-12月1日)。公示结束后,按照约定签订协议,如放弃资格,按照出价金额高低依次递补。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申请复核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
联系电话:186063562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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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评选递补公示 |
| 发布时间:2025-11-27 浏览次数: |
根据《关于公开处置报废固定资产的评选公示》规定,放弃资格按照出价金额高低依次递补,现将拟递补企业予以公示: 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(2025年11月27日-12月1日)。公示结束后,按照约定签订协议,如放弃资格,按照出价金额高低依次递补。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我院申请复核,逾期将不再受理。 联系电话:18606356290 |